現在對環境監測這方面很多人都略有了解,隨著發展的趨勢,環境治污監測終端將越來越受大家的歡迎!
時隔15年,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迎來了大修,第一次將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寫入其中,并提出建立覆蓋農村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。
2019年6月25日,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(修訂草案)》(下稱《草案》)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《草案》除了明確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外,還從多個方面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。
《草案》提出,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,加快建立分類投放、分類收集、分類運輸、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,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;加強生活垃圾處置企業管理,要求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監測設備,實時監測污染物排放情況,將污染排放數據實時公開。
《草案》還規定,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,根據本地實際,制定差別化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,并在充分征求公眾意見后公布。此外,加強農村生活垃圾處置,將“城市生活垃圾”的表述修改為“城鄉生活垃圾”,建立覆蓋農村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。
同濟大學循環經濟研究所所長杜歡政對界面新聞表示,關于固廢問題,此前大家更多的是關注產業的固廢問題,這次《草案》把生活垃圾考慮進去了,尤其是把農村的生活垃圾也考慮進去。另外,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和工具上,把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作為一個重要任務,這些都是《草案》的亮點。
“《草案》吸收了民眾的意見,提出的思路和模式包括投放、收集、轉運,然后集中處置,以及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協調,思路更加清晰,內容更加齊全。”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、研究員常紀文分析說。
在我國,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開始試點至今已有19年時間。2000年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深圳、廈門、南京、杭州、桂林等8個城市被確定為全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。
2017年3月,guo家發改委和住建部下發《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》顯示,按照規劃,2020年底前,中國將在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。此后,多個城市相繼實施垃圾強制分類,中國垃圾分類進入了“強制時代”。
如廣州在2017年9月1日開始強制垃圾分類專項執法,該地政府機關、企事業單位被列入執法范圍。同時,廣州試點實施公共機構以及100個樣板小區生活垃圾強制分類。2018年7月1日,《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》正式實施,常態化執法檢查也成為了重要抓手。
今年5月,北京市提出將推動學校、醫院等公共機構以及商業辦公樓宇、旅游景區、酒店等經營性場所開展垃圾強制分類,并逐步實現全覆蓋。如果不分類就不收運,多次違規拒不整改的還將收到處罰,并納入信用管理體系。
7月1日起,上海將實施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。條例規定,違反條文的垃圾處置單位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,針對個人違反該條例相關條文的情況,可處以人民幣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
不過,從國內城市試點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整體情況來看,效果與預期仍存在差距。以濟南歷下區為例,據《齊魯晚報》報道,從2012年至2015年,濟南歷下區曾下大力氣推行垃圾分類試點,但因山東終端處理設施跟不上,尤其是濕垃圾處理能力不足,分類投放后又混裝運輸,于2015年暫停。
據《光明日報》報道,近期由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發布的《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調查報告(2019年)》顯示,92.2%的受訪者認為“垃圾分類”對于保護我國生態環境是重要的,但僅30.1%的受訪者認為自身在“垃圾分類”方面做得“非常好”或“比較好”。
另外,受訪者認為影響自身垃圾分類的主要原因是“小區沒有分類垃圾桶”和“垃圾集中轉運時不分類,所以沒必要分類投放”,人數分別占63.7%和59.6%。
杜歡政認為,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達不到預期的原因主要有三個,第一個是以前生活垃圾分類都是由政府主導,缺少企業主體介入;第二個是缺乏頂層設計,職能部門各干各的,市容部門管生活垃圾,住建部門管建筑垃圾,農業部門管農業垃圾;第三個是垃圾分類沒做好全程分類,末端設施配套跟不上。
“垃圾分類必須要有企業主體介入,要有商業模式,讓企業賺錢才能夠形成長效機制。我國確定垃圾分類的法律、法規、政策,就是為了讓參與垃圾分類各個環節里的企業都能賺錢。此外,還應加強末端設施的建設,等末端設施配套后才來做垃圾分類。”杜歡政說。
隨著垃圾分類的推開,中國也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2019年2月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垃圾分類工作目標及時間表:2019年起,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;到2020年底,46個重點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;2025年底前,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。
近年來,中國多個地區的農村也開始探索生活垃圾分類工作。如浙江金華金東從2014年開始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的處理辦法,金東制定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扶持政策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、督查考核辦法等,實現垃圾治理工作的制度化、規范化。
杜歡政介紹,城市人口集中,垃圾收集的物流成本相對較低,農村人口分散,垃圾收集的物流成本相對較高。以前農村垃圾的處理方式是“村收集、鄉轉運、縣處理”,現在農村因地制宜,有些地方是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相結合。
“農村產生的有機物來自大自然,可以再回到大自然,像塑料、金屬這些不可降解的東西可以進行資源化利用,所以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是獨特的一套體系,和城市不一樣。”杜歡政說。
實際上,在農村推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比在城市更為容易。杜歡政稱,農村是一個熟人社會,家家戶戶抬頭不見低頭,都是認識的,熟人社會互相之間容易監督,城市里面大門一關,誰也不認識誰,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管手段,很難管得好。
此外,農村土地的消納空間較大,農村的有機物可以就地還田、就地處理,剩下來的東西需要無害化處置的量相對較少,處置的運輸半徑也較短。
由于農村和城市在生活垃圾分類上的情況不同,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并不適合照搬城市模式。常紀文指出,《草案》中并沒有把農村垃圾分類和城市垃圾分類區分開來,農村垃圾分類有著自己的模式,和城市不太一樣,他建議兩者應該區分開來。
“對于垃圾分類,各個地方都有著自己的探索,國內還沒有形成一個成熟的模式。在這種情況下,先在法律上作出基本原則的規定,接下來國務院可能會出臺條例,等到城市和農村試點一兩年時間,有了一定經驗之后,再作出較具體的規定。”常紀文對界面新聞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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